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031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那曲市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县城段北部右岸生态护岸建设****,县城段已建堤岸生态化改造*****,拉日曲生态环境需水保障建设5座溢流堰,江河源保护水文化建设,夯实河长制基础工作,监测感知设施建设1个水文站点、2个水质站点、7个视频监控站点,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其中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县城段北部右岸生态护岸建设****,县城段已建堤岸生态化改造*****,拉日曲生态环境需水保障建设5座溢流堰,监测感知设施建设1个水文站点、2个水质站点、7个视频监控站点。(以最终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拨付以国家资金下达比例支付。)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2.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安多县帕那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县城段北部右岸生态护岸建设****,县城段已建堤岸生态化改造*****,拉日曲生态环境需水保障建设5座溢流堰,江河源保护水文化建设,夯实河长制基础工作,监测感知设施建设1个水文站点、2个水质站点、7个视频监控站点,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其中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县城段北部右岸生态护岸建设****,县城段已建堤岸生态化改造*****,拉日曲生态环境需水保障建设5座溢流堰,监测感知设施建设1个水文站点、2个水质站点、7个视频监控站点。(以最终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拨付以国家资金下达比例支付。)
2.4计划工期:**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近*年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新成立的公司(未满*年)提供成立至今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3.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无犯罪记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3.5根据藏水建[****]**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致。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获取时间: ****-**-**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开标时间及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日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其他公告内容
7.1按照相关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7.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递交。
7.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号
联 系 人: ***措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拉萨市北京西路环球大厦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