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农业技术、智能环卫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外墙清洗;保洁服务;河道保洁(涉及审批的项目除外);家政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厕保洁;管道疏通;消杀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维修、维护、租赁;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废旧物资的回收(堆放场地另设);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