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为农牧民饮用水安全洁净的自来水提供服务;三、负责全市农村自来水防病饮水工程待实施和农村自来水厂的运行管理工作;四、负责维护农村自来水厂的正常供水秩序;五、负责农村自来水的工程安全和正常供水;六、加强设备保养、遇故障及时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对用户水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按操作规范校对水表,查处违章接水、偷水、损坏井盖及管网上的违章加占设施,切实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宣传、尽力提高每个人待用水、节水意识